本文介绍了总分支机构设立的具体步骤,包括股东会决议、委托书出具、管理制度编制、工商登记、租赁办公场所、领取注册登记表、刻制公章、开立账户、办理税务登记证以及招聘人员等。分支机构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在设立过程中,需要注意所在国政府的税收政策和总公司的税收抵免问题。
总分支机构设立流程
分支机构作为常设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公司派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其在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的支配和控制,属于同一法人实体。当分支机构设在国外时,所在国政府会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待遇,并且总公司所在国政府也会给予其税收抵免。
以下是设立分支机构的详细流程:
1.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经过讨论,作出决议同意在某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并任命具体的分支机构负责人。
2. 总公司法人的委托书
总公司法人需要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分支机构负责人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手续。
3. 管理制度的编制
制定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对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同时确立日常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
4. 工商登记
在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登记分局,请求工商局在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盖章,标明设立分支机构专用。
5. 租赁办公场所
在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地点,签订租赁合同,获取办公场所。这一步骤可以以总公司名义进行,也可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名义租赁。
6. 工商注册登记
前往当地工商登记分局领取《设立分支机构工商注册登记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完成登记手续。
7. 刻制公章与财务章
在获得分支机构的工商执照后,立即前往公安局指定地点备案,刻制公章及财务专用章,以便后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
8. 开立账户
携带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到银行开设账户。
9. 办理税务登记
带上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财务人员的会计证,到当地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登记手续。
10. 招聘与运营
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报社招聘广告等方式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开始分支机构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