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账价值的核算方法取决于计量方式。若以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等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若以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则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税费,或者等于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计算当期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账价值的核算方法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资产的入账价值核算至关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两种计量方式下的核算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当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三部分组成:
1.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这代表了交换出去的资产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2. 补价:若交换中存在补价,需将其加入计算。
3.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涉及资产交换所产生的税费应纳入考虑。
公式表示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 补价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
若采用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换入资产的成本计算如下:
1.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表示交换出去的资产在账簿上的价值。
2. 支付的补价:如存在补价,需纳入计算。
3. 相关税费:与资产交换相关的税费。
对于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是通过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并基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定的。
公式表示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 支付的补价 + 相关税费(对于付出补价方);换入资产的成本 =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 补价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对于收到补价方)。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确保资产交换的核算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