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个体户需要根据营业额建账。对于注册资金较高或月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体工商户,如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以上,需要设置复式账;对于月销售额较低或处于发展初期的个体户,应设置简易账。至于税收,个体户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后需要交税,具体标准依据不同行业和地区有所不同。
个体户营业额达到多少需要建账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且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户,都应依法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按合法、有效凭证进行记账核算。
一、需要设置复式账的情形
1.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个体户。
2. 月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人,具体标准如下: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
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
3. 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设置复式账的情形。
二、需要设置简易账的情形
对于未达到设置复式账标准的个体户,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当设置简易账:
1.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个体户。
2. 月销售额在一定范围内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人,具体标准略低。
3. 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应当设置简易账的情形。
关于个体户营业额达到多少需要交税的具体标准,还需参照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而做账是依法经营、正确申报纳税的基础,因此建议个体户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建立账簿,如实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