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已计提但未发放工资的个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报侦探 2024-12-14 21:58 浏览次数:820

对于补发以前月度的工资并涉及个税申报的情况,企业需先计提工资,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实际发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对于2020年度未发放工资的个税申报,学员需在2021年4月实际发放后进行个税申报,并计提相应税款。在汇算清缴时,这些已计提的工资和税款可以扣除。

关于补发以前月度工资并涉及个税申报的操作流程

对于补发以往未发放的工资,其账务处理和个税申报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账务计提处理:

1. 在补发工资前,首先需要进行计提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表示将工资暂存记账上)

二、实际发放工资处理:

当实际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表示从公司账户支付工资)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表示工资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员工)

三、关于个税申报:

对于补发的工资,需按照正常工资收入进行个税申报。如学员提到的2020年度10-12月工资未发放,但个税申报为0,至2021年4月才发放的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1. 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计算应缴纳的个税。

2. 在个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补充申报,将补发的工资纳入申报范畴。

3. 关于汇算清缴,根据税务政策规定,补发的工资可以纳入年度汇算清缴中进行扣除。但在操作时需确保所有申报数据准确无误。

四、注意事项:

确保记账凭证摘要清晰注明“补发工资”,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以备税务稽查。同时,务必遵循税务法规,确保个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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