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包括:在初始投资环节发生的交易费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应得的股利额,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持有期间内公允价值变动而累计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额。这些收益在核算过程中都会涉及到“投资收益”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详解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过程中,投资收益科目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况:
初始投资环节
当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相关交易费用是关键。这些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等,应被准确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持有期间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者应将被投资单位应得的股利额作为应收项目来记录。同时,这部分收益应被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反映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情况。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当投资者选择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期间内因公允价值变动而累计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额,需要被结转到“投资收益”科目中。这一过程真实反映了投资者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获得的总体收益。
具体的借贷分录格式如下:
1. 初始投资环节: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贷银行存款账户,同时借投资收益账户,贷相关交易费用账户。
2. 持有期间:借银行存款账户,贷应收股利账户,同时借投资收益账户,贷贷方现金账户。
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借银行存款账户(或相关资产账户),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同时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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