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扣代缴个税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科目归属问题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流出的重要报表。在编制过程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需准确反映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费支出。对于代扣代缴的个税,其本质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后上缴至税务部门。
企业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中,对于代扣代缴的个税,应将其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这一处理逻辑反映了代扣代缴个税的实质,即作为工资的一部分支付给了职工,而非企业自身的税费负担。
具体到会计科目,支付的税费一般列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而代扣代缴的个税则作为工资支付的一部分,列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为“支付给职工的现金”部分增加,同时与个税相关的现金流出项目则相应减少。
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遵循上述原则,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