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进行备案。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需按年度计算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需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此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备案管理需按照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备案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此项政策的执行是按照年度计算的,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的相关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的操作要求。企业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时,需要依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相关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则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时,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备案操作,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