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内的股份支付交易涉及不同企业的会计处理。当结算企业以其自身权益工具结算时,应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当使用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时,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若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为同一企业,则直接按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资本公积的变动以及管理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借贷记录。
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集团内,股份支付交易涉及不同企业的会计处理需特别注意。当接受服务的企业与结算企业非同一企业,且结算企业以其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时,应视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结算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方记录长期股权投资,贷方计入资本公积。接受服务企业的处理则是:借方记录管理费用,贷方同样计入资本公积。
若结算企业并非使用自身权益工具,而是以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进行结算,此时的股份支付交易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具体操作为:结算企业借方记录长期股权投资,贷方记录应付职工薪酬;而接受服务企业则借方记录管理费用,贷方依旧是资本公积。
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的企业为同一实体时,结算企业可直接按照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其操作是:借方记录管理费用,贷方为应付职工薪酬。
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适用于非同一企业的结算与接受服务企业
结算企业: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资本公积
接受服务企业: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
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当结算企业使用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时
结算企业: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应付职工薪酬
接受服务企业: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
三、同一企业的结算与接受服务企业
直接按照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