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单位取得的贷款利息发票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贷款服务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企业间贷款取得的利息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贷款利息进项税抵扣问题解析
对于一般纳税人单位而言,取得的贷款利息发票进项税额是不可抵扣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其中,企业间贷款取得的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具体来说,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额:
一、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
二、贷款服务
三、餐饮服务
四、居民日常服务
五、娱乐服务
取得的贷款利息发票即属于贷款服务的一部分,因此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在处理相关账务时,应明确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项目,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