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购进水泥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购进水泥并取得发票
当建筑工程公司购进水泥且取得相应的发票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记录购进水泥的直接费用。
原材料:若先入库再发放使用,则计入原材料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录购进水泥所产生的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表示水泥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二、结转合同成本
随着工程的进展,需逐步结转合同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
工程结算:记录已完成的工程部分结算。
贷: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对应之前购进水泥等所产生的合同成本。
建筑工程中的“工程施工”科目是建筑安装企业用于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专用科目。这一科目反映了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所产生的成本。
以上分录处理,确保了建筑工程公司购进水泥的财务记录准确无误,便于企业后续的财务管理与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