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的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需按年度填写,包括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或分立转入/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等。填写时需注意,若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需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此外,表中的数据需与主表数据相符,且亏损以“-”号表示。最后,需分别计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汇算清缴的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指南
在进行汇算清缴的所得税工作时,填写弥补亏损明细表是重要的一环。以下是详细的填写说明:
一、年度填写
在第1列“年度”中,需按照公历年度进行填报。首先填写本年度(第6行),然后逆序填写以前年度。
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写
在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中,根据表A100000第19行的数据填写。若数据为正数且表A100000第20行“所得减免”也为正数,则需要进行相应计算填写。若为亏损,则直接填写。
三、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
在第3列中,根据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填写因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或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
四、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
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是根据第2列和第3列的数据计算得出。
五、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在对应行中,填写以前年度已弥补的盈利金额。
六、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本年度盈利时,使用第6行的“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未弥补亏损。第10列的第6行数据为前五行合计数,填入表A100000的第22行。
七、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在第11列中,填写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第七行的数据为第11列的第2至6行的合计数。
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准确填写,以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