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时,会计分录为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收到非不动产和不动产对应发票时,分别处理,前者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贷:预付账款、银行存款(剩余部分);后者借:在建工程,贷:预付账款、银行存款。对外工程分包部分,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整体而言,就是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做好预付、收款和成本分摊的会计处理。
预付工程款与发票会计分录处理指南
一、企业预付工程款阶段
当企业预付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收到非不动产对应发票时
1. 收到发票后,将款项记入在建工程,并处理相应的税费: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剩余部分款项支付时:
借:(若有)银行存款(支付剩余款项)
贷:预付账款
三、企业收到不动产对应发票时
收到关于不动产的发票后,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已预付部分)
银行存款(支付剩余款项)
若涉及对外工程分包部分,则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分包款项)
以上会计分录遵循了企业会计原则,确保了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在操作过程中,确保每笔款项的流向与账目记录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