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工会组织后,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工会筹备金。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开业和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建立工会。未建立工会的,需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缴纳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最终将筹备金存入银行账户。
加入工会组织后工会筹备金缴纳流程详解
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其他经济组织决定加入工会组织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在开业或设立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建立工会。对于未如期建立工会的单位,上级工会将进行督促,并派员协助指导筹建工作。自筹建开始的下个月起,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还有《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确定缴纳工会筹备金的必要性。
二、缴纳流程与会计分录
1. 筹备金缴纳流程:
单位需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2. 会计分录示例: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三、注意事项
在缴纳筹备金的过程中,各单位需确保资金的准时到账,以保证工会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上级工会在收到筹备金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以支持基层工会的建设与发展。
通过上述流程,各单位能够明确工会筹备金的缴纳方式及标准,确保工会的顺利筹建,并促进工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