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8〕51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为工资薪金总额的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这一比例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支出超过8%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有以下重要内容: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扣除的优惠。这一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的投入。
二、若企业实际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进行结转扣除。这一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确保了对职工持续教育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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