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存货计价方法包括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存货发出的会计处理涉及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的借贷记账。同时,需要结转相应成本,通过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来完成。
在我国适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此法是在每月末对存货进行一次加权平均,以确定存货的单位成本。此法适用于存货变动不大、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
移动加权平均法:此法是在每次进货后,根据库存数量和总成本来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此法能够更及时地反映存货的成本变化。
个别计价法:对于特殊的、高价值的存货,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即按照每次进货的实际成本进行计价。
先进先出法:在存货发出时,先使用最先购入的存货,此法有助于体现匹配原则,即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
存货发出的会计处理如下:
当存货被销售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等科目,表示收到销售款项。贷:主营业务收入,表示实现销售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表示销售产生的增值税。
同时,为了结转相应的成本,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表示销售产生的成本。贷:库存商品,表示存货减少。
以上是我国适用的存货计价方法及相关的会计处理。这些方法在会计实务中广泛应用,有助于企业准确反映存货的成本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