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期限是360天。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或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期限详解
根据税务机关的明确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劳务,自2017年7月1日起的增值税政策有所调整。具体细节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期限
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360日内完成认证工作。企业也可选择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要求
企业在完成发票认证后,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确保流程合规,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为准确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应对此政策进行深入理解,并确保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同时,企业应注意保持正确的会计分录格式,合理进行账务记录,确保税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