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程款的记账处理
对于自己的企业工程,支付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情况一:自己的企业工程
当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建筑企业对外分包
当预付分包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
当记录分包工程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贷:预付账款——预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决定是否贷记)
关于工程款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计税办法的,税率为9%。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针对特定时间段和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相应的免征和减征政策。具体的税率和政策细节,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对于用借款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会计分录处理方式与上述相同,只是在资金来源上标注为借款。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公司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