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的汇总计算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其中,50%的税款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另外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部分就地办理,部分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需按规定时间申报预缴税款。资产总额的计算不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唯一标准,具体计算方法需参照相关文件。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及缴纳指南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汇总纳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与缴纳流程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分摊
第六条: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税款的分摊如下:
1. 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2. 剩余的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另外25%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二、预缴税款的缴纳流程
第八条:
1. 总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
2. 总机构应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对剩下的50%所得税额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若分支机构未按税款分配数额预缴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资产总额计算
学员提到的资产总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企业应按照税法要求计算资产总额,确保准确申报。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要求润色,保持原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