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装修费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纳税人可一次性申报抵扣。对于修缮原有办公楼等工程,若购进材料、设备等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一半,也可一次性抵扣。无需备案,纳税人自行申报抵扣即可。
装修费进项税额的分次抵扣确认事项
自2019年4月1日起,对于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再分为两年进行抵扣。这一变革简化了税务处理流程,为纳税人带来了便利。
对于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可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自主选择申报月份,从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这一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有助于优化现金流。
关于装修原有办公楼的进项税额抵扣,若购进的材料、设备、如中央空调等,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也可选择一次性抵扣。这一政策鼓励了对办公楼的修缮和升级,促进了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
在申报过程中,纳税人无需到税务机关备案,只需自行申报抵扣即可。这样的流程简化了税务操作,降低了企业的税务成本。在理解这些政策时,无需对“借贷”分录做特别要求,按照发票认证抵扣的流程操作即可。
请注意,以上内容均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政策,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