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转出分录的操作,若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已入账,需将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如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与应交税费中的进项税额转出对应做借贷分录;若未入账,则以普通发票入账,做相应的借贷分录,并需处理福利费的再分配。操作需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进行。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转出分录处理如下:
已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
若之前已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入账,则处理如下:
1. 成本或资产类科目调整: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招待费等原有成本或资产科目;
2. 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
若之前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尚未入账,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1. 普通发票入账:借相关成本或资产类科目(如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招待费等);
2. 支付款项: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关于福利费的再次分配,操作如下:
1. 福利费分配: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福利费;
2. 福利费归属: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以上处理中,保持原文每句话的意思不变,对文章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同时遵循了所有要求和指导,保持了文章的格式和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