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计算不包括装卸费和仓储费。
资源税计算细节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的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资源税的销售额计算是有特定要求的。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所指的价外费用并不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值得注意的是,运杂费也不包含在内。运杂费涵盖了从应税产品的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等费用。所有这些费用都需要与销售额分别核算。
若无法取得相应的凭据或与销售额无法明确区分核算,那么这些运杂费用应当与销售额一并计征资源税。这一规定确保了资源税的准确征收,避免了可能的税收漏洞。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需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