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缴纳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减免残保金。具体来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免征保障金,且该政策有所扩大。工会经费的减免政策则因地区而异,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下是对原文的润色,保持了原文每句话的表述意思不变,且符合所有要求和格式:
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实际上并非铁板钉钉。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政策。
关于残保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一定比例且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是免征保障金的。而在2017年4月1日起,财政部的一项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这一免征范围。将原先的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这意味着,对于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如果在工商注册登记未满三年,可以在剩余时期内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
至于工会经费的减免政策,各地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政策应以当地为准。企业在考虑是否需要缴纳这些费用时,应当详细了解并应用相关政策,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以上内容重要且具体,希望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相关政策,做好财务管理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