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章的保管实行分管并用制,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得由一人统一保管。印章保管人员临时交接或离职时,需办理代保管或交接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交接时间、印章枚数、名称等。确保财务印章的安全使用和交接的规范性。
关于财务印章保管的规定
关于财务印章的保管,我们实行严格的分管并用制度。
一、日常保管责任
1. 财务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2. 法人代表章及会计私章:由会计负责保管。
以上印章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以确保资金安全。
二、临时保管措施
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严格履行代保管手续,明确注明代保管的时间和代保管人姓名。待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无条件地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三、印章交接流程
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严格的印章交接手续。这一过程应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并详细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等详细信息。
为了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规范运作,我们遵循上述规定,确保财务印章的保管与使用责任明确,流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