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出口企业的退税会计分录处理包括几个步骤。首先,处理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将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应交税费中的进项税额转出贷记;其次,根据免抵税额,做相应的会计分录;再次,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退税的会计处理;最后,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处理银行存款和其他应收款。
生产型出口企业退税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一、处理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1. 企业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将此部分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处理当期免抵税额
2. 针对“当期免抵税额”,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根据汇总申报表计算应退税额
3. 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四、实际收到退税款时的处理
4. 当企业根据“当期应退税额”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以上会计分录操作,详细记录了生产型出口企业在退税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从处理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到根据汇总申报表计算应退税额,再到实际收到退税款,每一步都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分录,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退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