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初始入账金额的方式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成本科目,同时考虑交易费用、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因素。持有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也按公允价值计量,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确认及后续计量
企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首要步骤是确认其公允价值。具体分录如下:
一、初始确认
1. 企业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
2. 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相关费用,这些费用被记为“投资收益”。
3. 若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分别设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实际支付的金额则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后续计量
交易型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是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并且其价值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当期损益。这意味着金融资产的任何增值或减值都需要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具体做法如下:
1.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完全基于其公允价值,所有变动都会计入当期损益。
2. 在持有期间,若企业收到来自金融资产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这些收益应被确认为“投资收益”。
通过上述分录与操作,企业能够准确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变动情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