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接受捐赠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接受的捐赠收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具体来说,捐赠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应税项目。这是因为在法律上,捐赠被视为接受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因此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处理,应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而非营业外收入。资本公积是指企业通过接受捐赠等非营业活动所形成的权益增加,而营业外收入则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捐赠的固定资产应被视为企业的一种资本增加,计入资本公积。
关于递延税款,它通常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因税法与会计准则在确认收益或资产价值上的时间性差异而导致的债务。这种负债的产生往往伴随着相关税款的递延,具体处理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进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税务处理应咨询专业税务人员,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