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收入下设的会计科目详解
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的重要收入来源,其下设多个具体科目以细致反映财政资金的流入与运用。主要包括:金、应收票据、财政补助收入、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预算款等。还有预算外资金收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等科目。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行政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相关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到了年末,根据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指标数的差额,进行相应处理,差额部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关于横向拨款的内容
在同级政府行政单位,横向拨款主要涉及不同部门或单位之间的资金调拨。一般来说,允许横向拨款的科目多与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相关,如“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等。具体的可横向拨款内容需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及预算安排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财政规定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对于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的核算,主要涉及与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等。在横向拨款时,需明确资金的性质、用途及预算安排,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可横向拨款的科目多涉及财政专户管理、预算内资金等,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横向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