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可以免交增值税。纳税人需提供相关书面合同并经过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因此,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交增值税。
技术转让收入是否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关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免交增值税的。
一、免税范围明确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的“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则涉及特定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活动。
二、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的相关说明
对于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合同规定,为受让方或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若该部分服务与转让技术的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则属于免税范围。
三、备案程序要求
试点纳税人在申请免征增值税时,必须持有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并到所在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之后,需持相关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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