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税务局退回附加税税款时,会计分录需先做相反分录冲减实际缴纳附加税时的分录。具体为: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同时,还需冲减计提的附加税,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贷:税金及附加。这样完成会计分录,以记录退回的附加税税款。
收到税务局退回附加费税款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企业收到税务局退还的附加税税款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处理?首先,可以按照企业实际缴纳附加税时的分录做相反的分录进行处理。
一、收到附加税退款的分录处理
当企业收到税务局退回的附加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这意味着企业的银行存款增加了,而应交税费相应减少。
二、冲减计提的附加税分录处理
为了准确反映税费的变动,企业还需要冲减之前计提的附加税。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税金及附加
通过这样的分录处理,企业的税费账户和附加税费账户都得到了准确的反映。
通过上述分录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展示收到退款后的财务变动,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透明性。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现金流和税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