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售自有车辆,会计分录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转入清理阶段,记录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次,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接着,记录收到的出售价款;最后,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收益,记入营业外收入。学员提到的单位卖车所得5000元,会计分录应包含上述要点。
单位将自有车辆卖出时的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1. 转入清理阶段:
当单位决定出售自有车辆时,首先需对其进行清理。此阶段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表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 计算交纳税金:
在车辆出售过程中,单位需要缴纳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收回出售款项:
当单位收到购买车辆的款项时,会有以下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处理:
如果出售车辆后还有剩余的净收益,那么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具体到学员提到的单位卖出一辆汽车,售价为5000元的情况,会计分录操作与上述步骤一致。首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处理,然后记录相关的税金和收到的款项,并最终反映净收益。
以上内容是对原有文章的合理润色,保持了原文的每句话的意思不变,同时遵循了文章中的“借贷”分录格式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