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机票抵扣如何申报的问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按照票价和燃油附加费计算进项税额。具体计算方式为: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来申报抵扣税额。
飞机票抵扣申报详解
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了相关政策,允许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针对飞机票的抵扣申报,具体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的“其他”税额列中,纳税人需详细申报有关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
二、航空运输服务抵扣规定
对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其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三、具体抵扣操作
1. 若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申报抵扣。
2. 对于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3. 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公路及水路等其他客票,同样按照相应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四、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申报抵扣时,务必确保所取得的票据真实有效,且信息完整。对于不同的运输方式,抵扣的计算公式及税率也有所不同,需仔细核对。
遵循以上规定,纳税人可正确申报飞机票的进项税额抵扣,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