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时,需将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不再予以抵扣。具体操作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若需从待抵扣进项税里转出本月认证的税额,则通过相应会计分录进行调整。总之,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需严格按照会计规定进行。
进项税额转出与抵减的账务处理
企业处理进项税额转出与抵减时,需遵循一定的账务流程。当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转出。具体的账务操作如下:
一、进项税额转出
1. 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二、结转处理
当需要结转时: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关于学员提问的补充
本月认证的税额需要从待抵扣进项税里转出时的账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若本月有已认证的待抵扣进项税额需转出,则:
借:相关科目(如存货等)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同时,将该部分待抵扣进项税额从待抵扣明细中移除。
请注意,上述分录仅为示意,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和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务必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