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不计入管理费用核算,而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应在此科目下核算。因此,印花税不应被视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而是应单独核算并反映在“税金及附加”项目中。
印花税是否计入管理费用核算?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于税费的核算有了新规定。印花税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税金的核算科目调整
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此科目现在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多种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印花税也包含在其中。
二、具体执行时间
此调整自2016年12月3日起已经开始实施。
从上述规定来看,印花税在核算时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而非管理费用科目。
文章中的信息并未涉及具体的借贷分录格式,因此在此不进行详细的会计分录描述。但根据上述内容,可以明确印花税的核算位置是在“税金及附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