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发票暂估入账时,会计应记录存货增加,借方核算资产增加,同时应付账款-暂估也会增加,贷方核算负债增加。具体处理为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因此,在未收到发票情况下,会计需暂估入账,并做出相应会计分录。
未收到发票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企业未收到发票而暂估入账时,会引发存货及资产方面的变化。针对这种情况,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暂估入账对存货及资产的影响
未收到发票而进行暂估入账,会导致存货增加。此时,资产增加需要计入借方核算。
二、会计分录处理细节
1. 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的增加:暂估入账时,借方应记录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的增加。
2. 应付账款—暂估的增加:同时,会导致应付账款—暂估的增加,这是负债的增加,因此应计入贷方核算。
三、具体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
以反映未收到发票而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确保了企业在未收到发票时,能够准确反映存货及资产的变化,同时对应付账款进行相应调整。以上会计分录的处理保持了企业的财务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