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开通对公账户也可以开发票,但具体操作需与税务局签订三方扣款协议并绑定个人银行卡。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相关规定未明确要求银行账户,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票上的银行账户需是实际购销双方对应的银行账户,不能是第三方或个人账户。因此,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通对公账户,以确保发票开具和使用的合规性。
关于未开通对公账户能否开发票的问题解析
企业在没有开通对公账户的情况下,确实可以开具发票。这是通过与税务局签订三方扣款协议并绑定个人银行卡来实现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当涉及增值税专票时,通常需要通过对公账户进行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虽然该公告没有对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做出明确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反映实际购销业务的双方,即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
具体操作与注意事项
1. 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确保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账户。
2. 收付款的银行账户应一一对应,确保实际收付款的流畅性。
3. 避免通过第三方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进行实际收款或付款,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税务局的规定,合理选择使用发票与对公账户的方式,确保业务的合规性与流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