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的已抵扣发票被对方作废,购买方该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先锋 2024-12-15 05:28 浏览次数:823

已认证并抵扣的发票若被对方作废,购买方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操作包括:转入原材料等科目,同时转出应交税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并转为未交增值税。最后,将未交增值税转为银行存款。这一过程需要相应的会计分录操作。

已认证已抵扣发票对方作废的处理方法

当已认证并抵扣的发票被对方作废时,对于购买方而言,必须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一、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 首先,针对作废发票,购买方需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操作。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增值税账务调整

随后,进行增值税的账务调整。

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三、资金结算处理

最后,关于未交增值税的处理,需将其转入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步骤确保了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遵循了财税法规的要求。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务必确保每笔账务操作的准确性,以维护企业的财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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