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无需缴纳残保金,如果公司在工商注册三年内且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此外,根据最新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已经扩大,对于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在剩余时期内也可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新公司成立且没有员工时,无需缴纳残保金。
根据国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新成立且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如果在工商登记注册后的三年内未能达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可以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此项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对残疾人的就业安排。
自2017年4月1日起,财政部进一步扩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免征范围。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对于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无论其工商注册登记的时间长短,只要在剩余时期内,均可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调整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发展。
关于残保金的相关政策说明
新成立的公司若尚未有员工,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残保金。对于小微企业的定义以及相关的免征政策,国家有明确的法规进行规定。根据国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于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在工商注册后的三年内,即使未能达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也不需要缴纳残保金。这一政策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同时,财政部在2017年的通知中进一步扩大了免征范围,将人数限制扩大到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企业。这样的调整更加有利于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