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亏是否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5 00:35 浏览次数:515

固定资产盘亏时进项税额的处理

固定资产发生盘亏,其进项税额的处理方式需根据时间节点而定。

2009年1月1日之前,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在购入时直接计入成本,并未进行抵扣,因此不存在转出的问题。但自2009年1月1日起,处理方式发生了改变。对于已经进行过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若发生盘亏,那么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这是因为盘亏通常与管理不善有关,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固定资产盘亏时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当固定资产盘亏时,若该资产的进项税已进行过抵扣,则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而针对存货与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是不同的。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会涉及额外的进项税抵扣;而盘亏的固定资产,则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转出。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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