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出纳如何记账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5 00:57 浏览次数:883

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的账务处理包括:记录应付职工薪酬,借经费支出,贷应付职工薪酬;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财政拨款收入或银行存款;代扣垫付费用时,借工资,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个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相应记账;缴纳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借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贷相关账户。出纳需按照这些步骤记账,确保账务准确。

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的账务处理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1. 当发生应付职工薪酬时,会计分录为:借:经费支出,贷:应付职工薪酬。

2. 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贷: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

二、代扣款项的处理

1. 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房租等费用时,会计分录为:借:工资,贷:其他应收款。

2.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个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工资,贷:应缴税费。

3.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借:工资,贷: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贷: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等。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缴纳单位为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根据具体科目分为:借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针对学员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的出纳记账问题,上述内容详细描述了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的账务处理流程。出纳在记账时,需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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