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专用发票但未抵扣的做账方法
当企业当月收到专用发票但尚未进行抵扣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处理呢?
1. 当月未认证的发票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此时,企业已收到发票但尚未完成认证,因此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暂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并记录在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上。
2. 发票在下个月认证后的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当发票在下个月得到认证后,企业可以进行抵扣。此时,将之前暂列的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科目。
针对学员的提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抵扣是可以做账的。按照上述步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当发票收到时,将其记录在相应的科目下;待认证完成后,再进行抵扣处理。这样,企业的账务记录将清晰明了,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