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账务处理应在每个季度末进行计提,预缴税款时按照所得税费用进行分录。实际缴纳时,若有减免部分税额,需进行特定账务处理,将减免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需分月或分季进行预缴。在每个月或季度结束时,企业需在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的纳税申报表。对于小微企业的账务处理,下面进行详细阐述。
预缴税款的处理
企业在每个季度末进行企业所得税的计提。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所得税费用被记录在借方,表示费用的增加;而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则记录在贷方,表示税款的累积。
减免部分税额的处理
当实际缴纳税款时,若存在减免的部分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这里,减少的应交税费记录在借方;银行存款表示企业为缴税所支付的金额,记录在贷方;而因税收减免所得到的额外收入则记录在营业外收入的贷方。
这样的账务处理流程,既确保了账务的准确性,又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自身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