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入原材料会计分录如何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5 03:37 浏览次数:886

一般纳税人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分录详解

当一般纳税人购入原材料时,会计分录的写法如下:

一、原材料购入与增值税处理

1. 当材料入库且可以抵扣进项税时:

:原材料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当无法抵扣进项税时:

:原材料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同时需注意,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尚未到达的情况,即“单到货未到”:

: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待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后,进行后续分录处理。

二、货到单未到情况处理(暂估处理)

当材料已到而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时,进行暂估处理:

:原材料(暂估价值)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将上笔分录用红字冲回:

: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三、运费处理

购买原材料发生的运费,会计分录如下:

:原材料(运费部分)

:存货-运输费用(若单独核算运费)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确保准确记录运费支出,并与原材料成本一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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