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分录详解
当一般纳税人购入原材料时,会计分录的写法如下:
一、原材料购入与增值税处理
1. 当材料入库且可以抵扣进项税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当无法抵扣进项税时: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同时需注意,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尚未到达的情况,即“单到货未到”:
借:在途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待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后,进行后续分录处理。
二、货到单未到情况处理(暂估处理)
当材料已到而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时,进行暂估处理: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将上笔分录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三、运费处理
购买原材料发生的运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运费部分)
或 借:存货-运输费用(若单独核算运费)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确保准确记录运费支出,并与原材料成本一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