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当其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会计分录的处理需根据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进行借贷记账。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相反,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时,会计处理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即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这类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其主要包含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若仅记录借:投资性房地产,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完整。因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这一科目在会计分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用于记录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数额。保持原文的表述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