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针对已全额计提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统筹社保部分,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对于已全额计提但未缴纳的税费,可以在缴纳时进行账务处理,减免金额可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对于已全额缴纳的情况,需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可用于抵减未来期间或退还。具体处理包括红冲处理、自然抵减和银行存款账户的调整。
疫情期间统筹部分减免的处理方法
在疫情期间,针对各项政策减免,企业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一、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1. 当优惠政策出台时,若之前已全额计提,可在缴纳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根据减免金额,记入税金及附加或营业外收入等其他收益科目。
二、关于企业统筹社保部分的减免
1. 对于已经全额计提但尚未缴纳的部分,需进行红冲处理: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减免金额,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减免金额,红字)
2. 若已按计提全额缴纳,则需根据当地部门的退、抵规定进行处理:
(1)若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费用,无需特别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自然抵减即可。
(2)若当地部门确定退还,在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退还金额,红字)
企业需根据不同减免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