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不同口径下研发费用的处理方式。包括人员人工费用和直接投入费用两个方面。在人员人工费用方面,高新口径和加计口径对人员范围和界定、工资薪金范围以及非研发活动人员的费用分配有不同规定。在直接投入费用方面,加计口径和高新口径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租赁费用以及研发活动形成产品的销售处理存在差异。实际执行中,需按照不同口径的规定合理分配费用。
研发费用不同口径下的处理策略
针对研发费用的处理,不同口径有其特定的处理方式。主要可分为两个维度:人员人工费用和直接投入费用。
一、人员人工费用
1. 人员范围的界定:在高新口径下,人员的范围较加计口径更为广泛,不仅包括研发人员,还包括从事研发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2. 兼职与聘用人员的规定:高新口径要求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在企业工作超过183天,而加计口径则强调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3. 工资薪金的范畴:加计口径明确包括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虽然高新口径未明确,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包含此项。
4. 非研发活动人员的费用分配:对于非研发活动的人员费用,两种口径都要求做好记录,并按实际工时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二、直接投入费用
1. 租赁费用的处理:加计口径仅允许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仪器、设备费用计入研发,而高新口径则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用。
2. 研发活动形成的产品的销售处理:若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研发费用应冲减对应的材料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只需冲减“料、工、费”中的材料费用,无需冲减人工和制造费用。
针对以上内容,企业在处理研发费用时,需根据具体口径要求,确保各项费用的准确核算与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