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时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理财规划师 2024-12-15 03:37 浏览次数:654

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企业分立时,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并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资产可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同时,针对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新股的成本确定方式也做出了规定。整体而言,企业分立涉及所得税处理需遵循该文件规定。

企业分立的企业所得税计算详解

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分立涉及所得税的计算与处理方式如下:

一、被分立企业的财产转让所得计算

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依法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并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这些资产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二、关于股权与非股权支付

1. 关于支付股权的价值确认:当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股权票面价值或股本账面价值的20%,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进行特定的所得税处理。

2. 被分立企业的税务处理:在此情况下,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已分离资产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方继续弥补。

三、关于股权成本的处理

对于分立企业接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成本,应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若涉及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需遵循相关规定。关于股权成本的处理,若股东取得新股时需放弃部分旧股,新股的成本以放弃的旧股成本为基础确定;若不需放弃旧股,可选择以下方法确定新股成本。

通过上述规定,企业在分立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避免因税务问题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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