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入账核算,同时考虑交易费用、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因素。持有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环节,初始计量时关注成本、交易费用和应收项目,后续计量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金额的核算
企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如何核算其入账金额呢?首先,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借记,将其记入成本科目。其次,发生的交易费用部分应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交易价款中包括的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息,应分别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企业实际支付的金额则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持有期间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并且其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这意味着企业需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真实的市场价值。在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明确确认为投资收益。
针对学员所问的2018年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金额的核算方法,重点在于理解并应用上述核算原则。企业在核算过程中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确保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金额准确反映其实际价值。关于具体的核算细节和流程,建议进一步查阅相关会计资料或咨询专业会计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