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收入的确认时间依据合同情况和业务类型有所不同。如合同规定了付款日期,按合同日期确认;未签订书面合同则按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凭据的当天确认。对于预收工程价款,在工程开工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进度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建建筑物销售、赠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所不同。
建筑企业工程收入的确认收入时间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收入的确认涉及多个环节与细节。具体确认收入的时机如下:
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
当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规定了付款日期时:
若合同已明确付款日期,则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若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纳税义务则在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发生。特别注意的是,预收工程价款指的是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进度按月确定。
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
如果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仍然是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凭据的当天。
三、自建建筑物的情况
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当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相关凭据时,纳税义务发生。
若自建建筑物对外赠与,纳税义务则在建筑物产权转移的当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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