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资时,会计分录应区分不同部门人员的薪酬,如生产、管理、销售、研发、工程建设等,借方记录相应科目,贷方为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若需扣除保险,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需再细分,借: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借:管理费用等(保险金额),贷:银行存款。
计提应付工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计提工资
1. 生产成本部门:生产车间生产工人的薪酬,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具体产品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
2. 制造费用部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3. 管理部门:行政人员的薪酬,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4. 销售部门:销售人员的薪酬,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5. 研发部门: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会计分录为:借:研发支出,贷:应付职工薪酬。
6. 工程建设部门: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会计分录为:借:(相关在建工程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实际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当实际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三、计提工资并扣除保险
当需要计提工资并扣除保险时,假设扣除的保险金额为XX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XX元),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应发工资总额)。这里的“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表示已扣除的保险金额。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制度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公司的具体制度和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