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的计算方式是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可以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若形成无形资产,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一般季度不加计,汇算清缴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口径和管理要求遵循相关财税文件规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的计算与相关政策
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研发费用,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投入。针对这部分费用,国家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一般季度不加计:
企业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每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在税务处理上并不直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二、汇算清缴享受加计扣除: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可以享受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具体如何操作呢?企业需要填写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在此表中体现加计扣除的金额。
加计扣除的具体比例与规定:
1.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享受税前加计扣除。
2. 若研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在上述时间段内,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与其他要求:
除了上述的核心政策外,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还需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执行。具体的操作与申请流程,建议企业按照相关税务部门的指引进行。
企业在研发活动中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应充分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为研发活动提供更大的空间与支持。